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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左手基础手型 [打印本页]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4-20 23:01
标题: 左手基础手型
很早以前,看到一本吉它的教材,封面有的左手按弦的手型图片,图片中的小指充分弯曲,当时我感到很惊奇,我印象中小提琴左手手型中的小指很少弯曲,或者较小弯曲,后来才知道拉小提琴所有手指都要弯曲,小指当然也需要弯曲的,很多人因为小指不能弯曲而感到苦恼。其实小指很容易弯曲的,为什么小指在拉琴的过程中变得很难弯曲呢?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这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 每个人的左手手型都不大相同,但是总体上还是大同小异,大家对于手型的一些基本要求都是相同的,手型的一些基本要求是合理的、正确的,但是这种正确性是针对那些已经成熟掌握左手技能的小提琴演奏者或者小提琴演奏家,这种正确的手型用在初学者身上未必是最好的,初学者应该有初学者的手型,这种手型区别于大家公认的正确的手型,是一种容易掌握的手型,或者说它是一种基础的手型。手型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从幼稚到成熟,从基础到高级。大师有大师的动作,初学者有初学者的动作,大师的动作象初学者是不行的,初学者的动作象大师的动作也是不行的。大家公认的正确的手型是一种高级、成熟的手型,这种规范手型不容易被初学者掌握,初学者短时间掌握正确的手型是不可能的,形式上模仿正确的手型不会取得最好的学习效果。我们要找到一种基础的手型,这种手型更适合初学者。基本手型应该是最容易掌握的,如果把手型也看作一种动作特征的话,最容易掌握的动作是自然、简单和常用的动作,自然、简单和常用的动作左手动作决定了左手的基本手型。

左手基础手型图片 一、左手(或者手)简单、常用的动作 1、抓与握的基本动作 手的基本动作是抓与握,在抓与握的动作中,各手指是紧紧靠拢的,手指间几乎没有间隙,在小提琴左手按指中只有半音的时候手指是靠拢的、没有间隙的,大多时候是全音的关系,手指不能靠拢,要求手指间在留有间隙。说明手的基本动作与按指的要求是有层次的区分,基本的抓与握的动作是属于低层次的,按指的动作是属于高层次的,学习的过程要求从低层次开始然后再到高层次。 抓与握是左手的简单、常用的动作之一。 2、手掌托物的基本动作 在托盘子、举重、做伏卧撑的时候,根据省力和稳定的原则,手掌的大部分面积与所持物充分接触,特别的掌根与虎口位置与所持物体的接触是省力与稳定的保证,在规范的左手手型中,虎口与掌根处基本上不与琴相接触。说明手掌的省力动作与正确的手型中手掌要求是有很大区别的,手掌的省力动作是属于低层次的,正确手型中的手掌动作是属于高层次的。 手掌托物是左手的简单、常用的动作之二 二、基础手型的特点

手指的自然常用动作决定了基础手型的两个特点 1、 除拇指外其它四指自然并拢; 2、 手掌充分支持琴颈(包括虎口和掌根处) 基础手型手指并拢如同双脚与肩同宽的基本走路模样,规范手型各手分开如同双脚叉开的高难走路模样,一个人如果连基本的走路模样都不会,还谈什么高难的走路模样呢?同样,初学者连基本的并拢式的按弦方法都不会,他又怎能掌握好高级的叉开式的按弦方法呢?这个比喻可能不是很贴切,但是有利于理解基础手型的重要性。 三、基础手型与指法

基础手型手指与手指之间是半音关系,不能用传统的指法,可以借鉴大提琴和吉它的指法,在吉它指法中低把位用的是半音关系,高把位用的是全音关系,等过了基础手型关,再改为全音关系。一指的位置与平常位置相同,其它手指与上一根手指靠拢都是半音关系,可以从C、G调入手然后D、A调。

基础手型练习可以克服初学者的畏难情绪,降低学习小提琴的门槛,为学习小提琴提供一个良好的阶梯,为以后学习左手的正确手型打下牢固的基础。

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4 21:34:47编辑过]

作者: cleverjz2    时间: 2007-4-21 01:35
这个图片标准吗?怎么看着这么奇怪?小臂的筋都绷起来了...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4-21 09:26

图片是我独自一人用摄像头拍的,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小臂很紧张是因为拍的时候琴悬在空中。


作者: winnersss    时间: 2007-4-23 11:43
不是要手指甲对照自己吗?你这样。。。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4-23 12:09

如要是手指甲对照自已那有什么好说的,人家都说了N遍了。


作者: ¢檸檬愺    时间: 2007-5-7 19:55

好象...不怎么对..


作者: jacob19730224    时间: 2007-5-7 23:32
有道理的
作者: dianying2006    时间: 2007-5-8 11:10

不对吧!?


作者: ppk    时间: 2007-5-8 11:26
没听说过。。。。。。。。。。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8 14:19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7 23:32:00的发言: 有道理的

何以見得呢?

此人在 naskey 琴友發的贴子主题:"请问自己能学小提琴吗" 里說小提琴其實很簡單.以下是他的原文: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很明顯,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傑作.不要說,他還真的身体力行.在"聯盟文章"里還真發了很多文章,1234,abcd,.... 羅列了很多. 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

像這種文章,我當看熱鬧看看.覺得有人喜歡發表是各人自由.沒什么影響的吧.

但您不同喔,您在我心目中是德高望重的老師.就值得討論一下了.難道您教圓圓拉琴也是這樣的嗎?

圖片里他手型,似曾相識.所有bb,還不會走路,說話,但都會吮大拇指,不就是這手勢嗎?拿來做基礎手型也無不可.但這個過程還用得著教嗎?

除非外星人來,要先教他這個每個bb都會的手型.

更不要說文章中其他很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了.


作者: 鱼儿    时间: 2007-5-8 14:43

其实这些理论的东西,大家心里都各有各的一套,重要的是如何表现出实际的声音,因为很多大师所讲,也并不一定所有人赞同,大师与大师之间的说法,也有很多互相矛盾。

这主要是看个人的身体机能,同一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方法是好的,应该有更进一步的录音和演奏片段,才更有说服力,乐器这种东西,并不是摆样子看的,重要的是声音的表现。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8 15:49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8 14:19:00的发言:

何以見得呢?

此人在 naskey 琴友發的贴子主题:"请问自己能学小提琴吗" 里說小提琴其實很簡單.以下是他的原文: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很明顯,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傑作.不要說,他還真的身体力行.在"聯盟文章"里還真發了很多文章,1234,abcd,.... 羅列了很多. 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

像這種文章,我當看熱鬧看看.覺得有人喜歡發表是各人自由.沒什么影響的吧.

但您不同喔,您在我心目中是德高望重的老師.就值得討論一下了.難道您教圓圓拉琴也是這樣的嗎?

圖片里他手型,似曾相識.所有bb,還不會走路,說話,但都會吮大拇指,不就是這手勢嗎?拿來做基礎手型也無不可.但這個過程還用得著教嗎?

除非外星人來,要先教他這個每個bb都會的手型.

更不要說文章中其他很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了.

1、哈哈!我也看过你的几个贴子,感觉你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我嘛!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但不是来添乱的。

2、jacob19730224 (圆圆老师)只是说了一句赞同的话,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感慨吧!

3、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也正是我文章的主题,我的主题是在规范的手型之前要有一个更容易掌握的手型,象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当然最好啊!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8 16:15:46编辑过]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8 17:09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8 15:49:00的发言: >

1、哈哈!我也看过你的几个贴子,感觉你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我嘛!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但不是来添乱的。

2、jacob19730224 (圆圆老师)只是说了一句赞同的话,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感慨吧!

3、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也正是我文章的主题,我的主题是在规范的手型之前要有一个更容易掌握的手型,象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当然最好啊!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

以上這段話是你說的吧.現在你又說;

<<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你到底明不明白這二段話的邏輯矛盾.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8 19:12

楼上好象是一位老先生,我已经说过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9 10:09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8 19:12:00的发言:

楼上好象是一位老先生,我已经说过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

真是不好意思了.請恕我是網文的文盲,不知道原來不負責任及不合邏輯的話是可以歸類於"俏皮"話里的.

你早點挑明,說某一段話是你說的俏皮話,不就明了嘛.

再有,是不是整篇文章"左手基礎手型"都是俏皮話呢?因為我都覺得不合邏輯.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


作者: 你不乖    时间: 2007-5-9 11:43
火药味有点大了,还希望各位老师能心平气和,就事论事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9 13:09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9 10:09:00的发言: >

真是不好意思了.請恕我是網文的文盲,不知道原來不負責任及不合邏輯的話是可以歸類於"俏皮"話里的.

你早點挑明,說某一段話是你說的俏皮話,不就明了嘛.

再有,是不是整篇文章"左手基礎手型"都是俏皮話呢?因為我都覺得不合邏輯.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应该是吧!每个人都是爬着过来的,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9 16:31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9 13:09:00的发言: >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应该是吧!每个人都是爬着过来的,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看來我們是在二個不同的星球上,用不同的邏輯在思考問題.所以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 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這句話沒錯.但我問的要點是,要 "教" 小孩爬的嗎?

我是肯定沒教孩子爬過.也不知道全世界有多父母教孩子爬過.

你貼子里說的 << 应该是吧!>>, 是不是又是一句俏皮話呢?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9 20:06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9 16:31:00的发言: >

看來我們是在二個不同的星球上,用不同的邏輯在思考問題.所以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 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這句話沒錯.但我問的要點是,要 "教" 小孩爬的嗎?

我是肯定沒教孩子爬過.也不知道全世界有多父母教孩子爬過.

你貼子里說的 << 应该是吧!>>, 是不是又是一句俏皮話呢?

你是没教孩子爬过,但是育儿书上是有爬教小孩爬的,有的家长有教孩子爬过的,教孩子爬的家长不多,但是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孩子不用教他都会爬、都会走,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想孩子早点走的家长应该早点教孩子爬这是肯定的,没有家长会在孩子不会爬之前教孩子走,因为爬是走的基础。

你不喜欢俏皮的话我现在不敢说了。


作者: 你不乖    时间: 2007-5-10 08:51

哈哈,大家放轻松些!你们的小提琴水平一定是相当高的,可是你们带过孩子吗?大多数孩子在会走路之前确实用“爬”的,爬是婴儿成长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为,所以一定要引导婴儿爬行,爬行能促进大脑及各个神经纤维间的通畅联系。可是也有极个别孩子根本不会爬,我们有个同事就是,母女两人小时侯都不会爬,但是并不影响学走路。我无意参加你们的辩论,只想就“爬”论“爬”,如有得罪,希望不要放在心上!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0 13:09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9 20:06:00的发言: >

你是没教孩子爬过,但是育儿书上是有爬教小孩爬的,有的家长有教孩子爬过的,教孩子爬的家长不多,但是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孩子不用教他都会爬、都会走,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想孩子早点走的家长应该早点教孩子爬这是肯定的,没有家长会在孩子不会爬之前教孩子走,因为爬是走的基础。

你不喜欢俏皮的话我现在不敢说了。

嘻嘻.听來也似很有道理喔.非常佩服樓主的博大精深,一句: <<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 ,尤如"如來神筆",就把极懸殊的數量關係變成差不多的數量關係了.

對於樓主的邏輯思維我也想探討一下.也不知道會不會又因為是網上有一種類似"俏皮話"之類的,我這個文盲不能理解的"邏輯".所以想討論一下.

以下是你在本貼子最開頭的一段話:

很早以前,看到一本吉它的教材,封面有的左手按弦的手型图片,图片中的小指充分弯曲,当时我感到很惊奇,我印象中小提琴左手手型中的小指很少弯曲,或者较小弯曲,后来才知道拉小提琴所有手指都要弯曲,小指当然也需要弯曲的,很多人因为小指不能弯曲而感到苦恼。其实小指很容易弯曲的,为什么小指在拉琴的过程中变得很难弯曲呢?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这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

分析一下里面的邏輯.如何由 "看到...吉它的教材,...小指充分弯曲..." 最后竟可推導得出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

這是一種我把它叫做 "自說自話" 的邏輯.

樓主看到 "小指充分弯曲" 就 "很惊奇" 又說 "我印象中小提琴左手手型中的小指很少弯曲,或者较小弯曲,后来才知道拉小提琴所有手指都要弯曲" 這不是在自編自唱嗎? 進而又推導出 "很多人因为小指不能弯曲而感到苦恼。" 再進一步引伸出一個自以為有的問題 "其实小指很容易弯曲的,为什么小指在拉琴的过程中变得很难弯曲呢?" 最后由這個未經証實的問題來質疑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 .

這樣,努力訓練就變成罪魁禍首了. 還要問 "这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做過什么調查,例如在1000個受努力訓練的人里有500個不能彎曲手指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0 14:06:48编辑过]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0 15:14

回21楼: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这句话有错,我承认,我已经把博客文章《左手基础手型》中的这句话改了,谢谢wcying琴友的指正。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2 23:51

唉! 能認錯,總比誓不認錯好.樓主的態度是最好的其中一個.

但問題在於樓主仍沒明白自己的"自言自語的邏輯".

這大概應了一句"旁觀者清"吧.我是隨手取一段文章來分析,看來是失敗了. 樓主其實是博學多才,而且想像力丰富,如果能有正確的推理,論証,還真是可以有所作為的.所以我再試拿一些東西,來分析一下,希望有用.

首先,樓主 "看到...手指彎曲..," -----> 就得出 ".........." 這不是科學的論証. 但你却用得很多.隨手拈來如下:

看到某人拉琴琴頭放得很低,...... ------> 就得出琴頭低是最省力的...等三大理由.

看到某殘疾人少幾個手指也彈好了鋼琴,.... 就得出 多一指不如少一指 的結論

在貼子里后面有一段: "基礎手型手指與手指之間是半音關系,不能用傳統的指法,可以借鑒大提琴和吉它的 指法,在吉它指法中低把位用的是半音關系,高把位用的是全音關系,等過了基礎手 型關,再改為全音關系。一指的位置與平常位置相同,其它手指與上一根手指靠攏都是 半音關系,可以從C、G調入手然後D、A調。"

樓主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方法拉了一年半載的琴呢? 還是教了幾個學生,用了這種方法,得到了比較好的成果呢? 估計你也是突發奇想,就寫出了這文章.還真博學多才,對一個虛無飄妙的東西搞配套.就像真的一樣.

再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討論如下.

你經常提出要用手托琴.理由是省力.但,對不對呢?合理嗎?讓我用邏輯來辯一下. 看小提琴歷史,以前的小提琴是擱在胸口上的.全靠左手持琴的.不能揉弦,也不能拉高把位的. 后來發展到把小提琴放到肩上,用腮夾著.把左手解放出來了.所以才能揉弦,才能拉高把位. 所以現在小提琴能這麼好听,就是弃"省力"才得到的. (若當時按照省力的原則,琴應該越放越低,放到腰里,像現在站著拉二胡那樣才對.)

很明顯,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 所以,以省力的原則作為理由去托琴,是不合邏輯的.提出用左手托琴已是錯的,還要用手掌托.而你是最離譜的,甚至提出用手臂托.看下面這句: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摘自樓主的文章 "琴頭放低的三大理由".)

實際上是一種本末倒置的邏輯錯誤.

好,樓主如果能明白,最好把你的三萬多字的二十幾篇文章,用正確的邏輯审核一下.

ps,沒有教過學生,就可以"教學頻道開通"了嗎?

我也發表過一篇文章,"勾琴".

夠胆發這個貼子,就是我在持琴方面是符合最大原則.左手可以隨時離開琴身,而琴一點點也不會下沉.而且也不是因為拼命夾琴才做到的.琴這么輕,棉衣都比它重,放在肩上,用腮勾著要用多少力呢?所以拉三二個小時琴,不會有累到要把琴放下休息的.做一些小動作,如翻譜,按搖控器等,都是把琴挂在肩上勾著,不拿下來的. 上網前,我以為這是人人皆知的.上了網后才發覺有些初學者並不知道.所以發貼,提供分析,邦助. 這是以多年的實踐為根據的.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3 10:48

回楼上: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这句话是错的,我已经作更改,谢谢网友wcying的指正。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把“左手解放出来”是属于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的论述过程好象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过程。


作者: musicboy1234    时间: 2007-5-13 16:46
图片显示手型严重错误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3 19:10

有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3 19:09:52编辑过]

作者: musicboy1234    时间: 2007-5-13 20:29
呵呵,也许是我不懂吧,大师。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3 22:52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3 10:48:00的发言:

回楼上: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这句话是错的,我已经作更改,谢谢网友wcying的指正。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把“左手解放出来”是属于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的论述过程好象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过程。

進步神速!

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這才是拉小提琴的最高原則.其他可能都稱不上"原則".都要以它為主.

學習了,謝謝,


作者: jacob19730224    时间: 2007-5-14 16:10

我说他有道理不是说他对

开始,对于手型不好,手比较硬的,我不求音准的,只要四个手指放上去,漫漫活动开,再逐渐把手指间分化成全音半音,然后再漫漫准确

而且我发现手指这样转一点,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所以我说:有道理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4 21:59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14 16:10:00的发言:

我说他有道理不是说他对

开始,对于手型不好,手比较硬的,我不求音准的,只要四个手指放上去,漫漫活动开,再逐渐把手指间分化成全音半音,然后再漫漫准确

而且我发现手指这样转一点,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所以我说:有道理

虽然你没有肯定我的观点,但是你理解我的观点。

“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说的很好,也是〈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至于音准方面也很好把握,13和24指是二度,14指是三度,如果用宫、商、角、微、羽的五声音阶初学者可以很好地掌握音准。因为全文带有一个表格,没法粘上,可以看一下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5 13:11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13 22:52:00的发言: >

進步神速!

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這才是拉小提琴的最高原則.其他可能都稱不上"原則".都要以它為主.

學習了,謝謝,

错了,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

什么“進步神速!”,什么“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什么话?错了就说自已错了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5 13:29:12编辑过]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5 16:34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5 13:11:00的发言: >

错了,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

什么“進步神速!”,什么“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什么话?错了就说自已错了吧。

"進步神速"是在表揚你那.

至於"錯了"嘛,看你都沒說我"錯了"呀!請看你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我覺得你邦我這樣一改是更好的,否則把"左手解放出來",去抓香煙吸,或者挖鼻孔,就一點用處也沒有了.所以"左手解放出來"更深一層意思是"有利於表現音樂",所以是更完善的.而並不是說"左手解放出來"是錯的.不是嗎?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5 18:22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15 16:34:00的发言:

"進步神速"是在表揚你那.

至於"錯了"嘛,看你都沒說我"錯了"呀!請看你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我覺得你邦我這樣一改是更好的,否則把"左手解放出來",去抓香煙吸,或者挖鼻孔,就一點用處也沒有了.所以"左手解放出來"更深一層意思是"有利於表現音樂",所以是更完善的.而並不是說"左手解放出來"是錯的.不是嗎?

看到你回贴,我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一笑有人居然不懂客套的话,是真不懂不是假不懂?二笑有人居然这么爱面子。好象你也是有一定岁数的人啦,应该在论坛上做个表率,有错就承认,这是一种风范。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5 18:22:11编辑过]

作者: jacob19730224    时间: 2007-5-16 17:13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4 21:59:00的发言: ]

虽然你没有肯定我的观点,但是你理解我的观点。

“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说的很好,也是〈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至于音准方面也很好把握,13和24指是二度,14指是三度,如果用宫、商、角、微、羽的五声音阶初学者可以很好地掌握音准。因为全文带有一个表格,没法粘上,可以看一下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这种指法是半把位的指法,一般没必要,动作的原则是节省。大提琴的低把位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指构不到四度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6 19:26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16 17:13:00的发言: >

这种指法是半把位的指法,一般没必要,动作的原则是节省。大提琴的低把位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指构不到四度

我理解你的意思,按照《左手基础手型》里的指法,1到4指只有三度比正常情况四度少了一度,造成了浪费。我想说虽然少了一度,但是音准容易掌握,对于一些按弦很吃力的初学者,他可能连二度音都无法按准,这是不是一种更大的浪费呢?所以说不能以浪费的理由来说明《左手基础手型》指法的合理性,《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是为初学者提供一个学琴的阶梯,等过了这个阶梯,阶梯当然显得多余,哈哈!过河拆桥吧!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7 23:31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5 18:22:00的发言: >

看到你回贴,我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一笑有人居然不懂客套的话,是真不懂不是假不懂?二笑有人居然这么爱面子。好象你也是有一定岁数的人啦,应该在论坛上做个表率,有错就承认,这是一种风范。

真不懂"客套"的話,又怎么樣呢?你高興笑就笑個夠吧.

問題是我真不覺得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 有什么錯. "左手解放出來",不是"有利於表現音樂",還能是其他什么呢,難不成還真的去挖鼻孔.

難道為了表現"风范",就明知沒錯也去認個錯.那不是太虛假了嗎?

我在前面貼子里問:"樓主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方法拉了一年半載的琴呢?"沒得到回答.

樓主已為這個"小孩子吮大拇指的"手型配套,什么吉它,大提琴的指法,什么先 C,G調,隨后D,A調. 說得頭頭是道. 我不禁又想問一句樓主到底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手型拉過琴嗎?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18 13:08

“真不懂"客套"的話,又怎么樣呢?你高興笑就笑個夠吧.”一幅赖皮的嘴脸!

还敢把"左手解放出來"和"有利於表現音樂"拿出来讲,难道你不怕更多的人知道你在偷换概念?


作者: wcying    时间: 2007-5-18 14:49

不懂客套話,罪不至死吧.一樣可以拉琴的吧.一樣可以上網來交流經驗的吧.同"赖皮的嘴脸",沒關係的吧.

老實說,我是不介意人家笑我"不懂客套話".但看一下你說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一句是"不是很准确",后一句是"更好一点".

"不是很准确" 就是錯嗎?

"更好一点" 的意思不是說本來是好的.但還可以更好嗎?

按文字邏輯來看都沒有"錯"的意思在里面呀.

如果問100位網友,都說這就錯的意思,當然都笑我啦.但如果都看不出有什么"錯"的意思在內.那末到底應該笑誰呢?

把"左手解放出來"就是"有利於表現音樂".為什么不敢講.

我不需要偷換概念.沒有錯,為什么不敢講呢.越多人知道越好.

ps 你好像仍沒回答我的問題."樓主到底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手型拉過琴嗎?"


作者: jacob19730224    时间: 2007-5-22 17:25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6 19:26:00的发言: >

我理解你的意思,按照《左手基础手型》里的指法,1到4指只有三度比正常情况四度少了一度,造成了浪费。我想说虽然少了一度,但是音准容易掌握,对于一些按弦很吃力的初学者,他可能连二度音都无法按准,这是不是一种更大的浪费呢?所以说不能以浪费的理由来说明《左手基础手型》指法的合理性,《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是为初学者提供一个学琴的阶梯,等过了这个阶梯,阶梯当然显得多余,哈哈!过河拆桥吧!

可以反传统,但反传统之前要继承、理解、消化。

至少要练完很多经典协奏曲和无伴奏奏鸣曲,对技术有相当的理解以后吧


作者: no5no6    时间: 2007-5-23 00:00

不知所云


作者: 出人头D    时间: 2007-5-23 01:06
请不要误导
作者: jannet_tang    时间: 2007-7-16 22:11

当心我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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