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的自然常用动作决定了基础手型的两个特点 1、 除拇指外其它四指自然并拢; 2、 手掌充分支持琴颈(包括虎口和掌根处) 基础手型手指并拢如同双脚与肩同宽的基本走路模样,规范手型各手分开如同双脚叉开的高难走路模样,一个人如果连基本的走路模样都不会,还谈什么高难的走路模样呢?同样,初学者连基本的并拢式的按弦方法都不会,他又怎能掌握好高级的叉开式的按弦方法呢?这个比喻可能不是很贴切,但是有利于理解基础手型的重要性。 三、基础手型与指法
基础手型手指与手指之间是半音关系,不能用传统的指法,可以借鉴大提琴和吉它的指法,在吉它指法中低把位用的是半音关系,高把位用的是全音关系,等过了基础手型关,再改为全音关系。一指的位置与平常位置相同,其它手指与上一根手指靠拢都是半音关系,可以从C、G调入手然后D、A调。
基础手型练习可以克服初学者的畏难情绪,降低学习小提琴的门槛,为学习小提琴提供一个良好的阶梯,为以后学习左手的正确手型打下牢固的基础。
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图片是我独自一人用摄像头拍的,能有这样的效果已经很不错了。小臂很紧张是因为拍的时候琴悬在空中。
如要是手指甲对照自已那有什么好说的,人家都说了N遍了。
好象...不怎么对..
不对吧!?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7 23:32:00的发言: 有道理的![]()
何以見得呢?
此人在 naskey 琴友發的贴子主题:"请问自己能学小提琴吗" 里說小提琴其實很簡單.以下是他的原文: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很明顯,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傑作.不要說,他還真的身体力行.在"聯盟文章"里還真發了很多文章,1234,abcd,.... 羅列了很多. 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
像這種文章,我當看熱鬧看看.覺得有人喜歡發表是各人自由.沒什么影響的吧.
但您不同喔,您在我心目中是德高望重的老師.就值得討論一下了.難道您教圓圓拉琴也是這樣的嗎?
圖片里他手型,似曾相識.所有bb,還不會走路,說話,但都會吮大拇指,不就是這手勢嗎?拿來做基礎手型也無不可.但這個過程還用得著教嗎?
除非外星人來,要先教他這個每個bb都會的手型.
更不要說文章中其他很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了.
其实这些理论的东西,大家心里都各有各的一套,重要的是如何表现出实际的声音,因为很多大师所讲,也并不一定所有人赞同,大师与大师之间的说法,也有很多互相矛盾。
这主要是看个人的身体机能,同一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人。如果认为自己的方法是好的,应该有更进一步的录音和演奏片段,才更有说服力,乐器这种东西,并不是摆样子看的,重要的是声音的表现。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8 14:19:00的发言:何以見得呢?
此人在 naskey 琴友發的贴子主题:"请问自己能学小提琴吗" 里說小提琴其實很簡單.以下是他的原文: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很明顯,這是一種不負責任,語不驚人誓不休的傑作.不要說,他還真的身体力行.在"聯盟文章"里還真發了很多文章,1234,abcd,.... 羅列了很多. 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
像這種文章,我當看熱鬧看看.覺得有人喜歡發表是各人自由.沒什么影響的吧.
但您不同喔,您在我心目中是德高望重的老師.就值得討論一下了.難道您教圓圓拉琴也是這樣的嗎?
圖片里他手型,似曾相識.所有bb,還不會走路,說話,但都會吮大拇指,不就是這手勢嗎?拿來做基礎手型也無不可.但這個過程還用得著教嗎?
除非外星人來,要先教他這個每個bb都會的手型.
更不要說文章中其他很多似是而非的東西了.
1、哈哈!我也看过你的几个贴子,感觉你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我嘛!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但不是来添乱的。
2、jacob19730224 (圆圆老师)只是说了一句赞同的话,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感慨吧!
3、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也正是我文章的主题,我的主题是在规范的手型之前要有一个更容易掌握的手型,象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当然最好啊!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8 15:49:00的发言: >1、哈哈!我也看过你的几个贴子,感觉你是一个很实在的人,我嘛!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但不是来添乱的。
2、jacob19730224 (圆圆老师)只是说了一句赞同的话,你用不着发这么大的感慨吧!
3、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也正是我文章的主题,我的主题是在规范的手型之前要有一个更容易掌握的手型,象你说的每個bb都會的手型当然最好啊!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 我想学得会,因为小提琴很简单,如果你看了书,请了人倒是有可能学不会,因为本来一件简单的事会越说越复杂 >>
以上這段話是你說的吧.現在你又說;
<< 4、你说的“把簡單的東西描述得很复雜”,那是因为我想让更多的人理解我的意思。>>
你到底明不明白這二段話的邏輯矛盾.
楼上好象是一位老先生,我已经说过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8 19:12:00的发言:楼上好象是一位老先生,我已经说过有时候爱说一些俏皮的话。
真是不好意思了.請恕我是網文的文盲,不知道原來不負責任及不合邏輯的話是可以歸類於"俏皮"話里的.
你早點挑明,說某一段話是你說的俏皮話,不就明了嘛.
再有,是不是整篇文章"左手基礎手型"都是俏皮話呢?因為我都覺得不合邏輯.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9 10:09:00的发言: >真是不好意思了.請恕我是網文的文盲,不知道原來不負責任及不合邏輯的話是可以歸類於"俏皮"話里的.
你早點挑明,說某一段話是你說的俏皮話,不就明了嘛.
再有,是不是整篇文章"左手基礎手型"都是俏皮話呢?因為我都覺得不合邏輯.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应该是吧!每个人都是爬着过来的,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9 13:09:00的发言: >“是不是教小孩走路之前還要先教他們爬行呢?”应该是吧!每个人都是爬着过来的,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看來我們是在二個不同的星球上,用不同的邏輯在思考問題.所以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 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這句話沒錯.但我問的要點是,要 "教" 小孩爬的嗎?
我是肯定沒教孩子爬過.也不知道全世界有多父母教孩子爬過.
你貼子里說的 << 应该是吧!>>, 是不是又是一句俏皮話呢?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9 16:31:00的发言: >看來我們是在二個不同的星球上,用不同的邏輯在思考問題.所以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 没听说“不会爬就会走的”。>> 這句話沒錯.但我問的要點是,要 "教" 小孩爬的嗎?
我是肯定沒教孩子爬過.也不知道全世界有多父母教孩子爬過.
你貼子里說的 << 应该是吧!>>, 是不是又是一句俏皮話呢?
你是没教孩子爬过,但是育儿书上是有爬教小孩爬的,有的家长有教孩子爬过的,教孩子爬的家长不多,但是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孩子不用教他都会爬、都会走,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想孩子早点走的家长应该早点教孩子爬这是肯定的,没有家长会在孩子不会爬之前教孩子走,因为爬是走的基础。
你不喜欢俏皮的话我现在不敢说了。
哈哈,大家放轻松些!你们的小提琴水平一定是相当高的,可是你们带过孩子吗?大多数孩子在会走路之前确实用“爬”的,爬是婴儿成长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为,所以一定要引导婴儿爬行,爬行能促进大脑及各个神经纤维间的通畅联系。可是也有极个别孩子根本不会爬,我们有个同事就是,母女两人小时侯都不会爬,但是并不影响学走路。我无意参加你们的辩论,只想就“爬”论“爬”,如有得罪,希望不要放在心上!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9 20:06:00的发言: >你是没教孩子爬过,但是育儿书上是有爬教小孩爬的,有的家长有教孩子爬过的,教孩子爬的家长不多,但是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因为大多数孩子不用教他都会爬、都会走,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想孩子早点走的家长应该早点教孩子爬这是肯定的,没有家长会在孩子不会爬之前教孩子走,因为爬是走的基础。
你不喜欢俏皮的话我现在不敢说了。
嘻嘻.听來也似很有道理喔.非常佩服樓主的博大精深,一句: <<教孩子走的家长也不是很多>> ,尤如"如來神筆",就把极懸殊的數量關係變成差不多的數量關係了.
對於樓主的邏輯思維我也想探討一下.也不知道會不會又因為是網上有一種類似"俏皮話"之類的,我這個文盲不能理解的"邏輯".所以想討論一下.
以下是你在本貼子最開頭的一段話:
很早以前,看到一本吉它的教材,封面有的左手按弦的手型图片,图片中的小指充分弯曲,当时我感到很惊奇,我印象中小提琴左手手型中的小指很少弯曲,或者较小弯曲,后来才知道拉小提琴所有手指都要弯曲,小指当然也需要弯曲的,很多人因为小指不能弯曲而感到苦恼。其实小指很容易弯曲的,为什么小指在拉琴的过程中变得很难弯曲呢?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这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
分析一下里面的邏輯.如何由 "看到...吉它的教材,...小指充分弯曲..." 最后竟可推導得出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
這是一種我把它叫做 "自說自話" 的邏輯.
樓主看到 "小指充分弯曲" 就 "很惊奇" 又說 "我印象中小提琴左手手型中的小指很少弯曲,或者较小弯曲,后来才知道拉小提琴所有手指都要弯曲" 這不是在自編自唱嗎? 進而又推導出 "很多人因为小指不能弯曲而感到苦恼。" 再進一步引伸出一個自以為有的問題 "其实小指很容易弯曲的,为什么小指在拉琴的过程中变得很难弯曲呢?" 最后由這個未經証實的問題來質疑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 .
這樣,努力訓練就變成罪魁禍首了. 還要問 "这是不是值得大家深思?"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做過什么調查,例如在1000個受努力訓練的人里有500個不能彎曲手指呢?
回21楼:
“本来一个很容易完成的动作经过努力训练之后变得难以完成”这句话有错,我承认,我已经把博客文章《左手基础手型》中的这句话改了,谢谢wcying琴友的指正。
唉! 能認錯,總比誓不認錯好.樓主的態度是最好的其中一個.
但問題在於樓主仍沒明白自己的"自言自語的邏輯".
這大概應了一句"旁觀者清"吧.我是隨手取一段文章來分析,看來是失敗了. 樓主其實是博學多才,而且想像力丰富,如果能有正確的推理,論証,還真是可以有所作為的.所以我再試拿一些東西,來分析一下,希望有用.
首先,樓主 "看到...手指彎曲..," -----> 就得出 ".........." 這不是科學的論証. 但你却用得很多.隨手拈來如下:
看到某人拉琴琴頭放得很低,...... ------> 就得出琴頭低是最省力的...等三大理由.
看到某殘疾人少幾個手指也彈好了鋼琴,.... 就得出 多一指不如少一指 的結論
在貼子里后面有一段: "基礎手型手指與手指之間是半音關系,不能用傳統的指法,可以借鑒大提琴和吉它的 指法,在吉它指法中低把位用的是半音關系,高把位用的是全音關系,等過了基礎手 型關,再改為全音關系。一指的位置與平常位置相同,其它手指與上一根手指靠攏都是 半音關系,可以從C、G調入手然後D、A調。"
樓主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方法拉了一年半載的琴呢? 還是教了幾個學生,用了這種方法,得到了比較好的成果呢? 估計你也是突發奇想,就寫出了這文章.還真博學多才,對一個虛無飄妙的東西搞配套.就像真的一樣.
再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討論如下.
你經常提出要用手托琴.理由是省力.但,對不對呢?合理嗎?讓我用邏輯來辯一下. 看小提琴歷史,以前的小提琴是擱在胸口上的.全靠左手持琴的.不能揉弦,也不能拉高把位的. 后來發展到把小提琴放到肩上,用腮夾著.把左手解放出來了.所以才能揉弦,才能拉高把位. 所以現在小提琴能這麼好听,就是弃"省力"才得到的. (若當時按照省力的原則,琴應該越放越低,放到腰里,像現在站著拉二胡那樣才對.)
很明顯,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 所以,以省力的原則作為理由去托琴,是不合邏輯的.提出用左手托琴已是錯的,還要用手掌托.而你是最離譜的,甚至提出用手臂托.看下面這句: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摘自樓主的文章 "琴頭放低的三大理由".)
實際上是一種本末倒置的邏輯錯誤.
好,樓主如果能明白,最好把你的三萬多字的二十幾篇文章,用正確的邏輯审核一下.
ps,沒有教過學生,就可以"教學頻道開通"了嗎?
我也發表過一篇文章,"勾琴".
夠胆發這個貼子,就是我在持琴方面是符合最大原則.左手可以隨時離開琴身,而琴一點點也不會下沉.而且也不是因為拼命夾琴才做到的.琴這么輕,棉衣都比它重,放在肩上,用腮勾著要用多少力呢?所以拉三二個小時琴,不會有累到要把琴放下休息的.做一些小動作,如翻譜,按搖控器等,都是把琴挂在肩上勾著,不拿下來的. 上網前,我以為這是人人皆知的.上了網后才發覺有些初學者並不知道.所以發貼,提供分析,邦助. 這是以多年的實踐為根據的.
回楼上: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这句话是错的,我已经作更改,谢谢网友wcying的指正。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把“左手解放出来”是属于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的论述过程好象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过程。
有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知其然,不知所以然。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3 10:48:00的发言:回楼上:
"可以使琴在枕在臂上,有利于持琴" 这句话是错的,我已经作更改,谢谢网友wcying的指正。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把“左手解放出来”是属于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的论述过程好象是一个典型的“偷换概念”的过程。
進步神速!
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這才是拉小提琴的最高原則.其他可能都稱不上"原則".都要以它為主.
學習了,謝謝,
我说他有道理不是说他对
开始,对于手型不好,手比较硬的,我不求音准的,只要四个手指放上去,漫漫活动开,再逐渐把手指间分化成全音半音,然后再漫漫准确
而且我发现手指这样转一点,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所以我说:有道理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14 16:10:00的发言:我说他有道理不是说他对
开始,对于手型不好,手比较硬的,我不求音准的,只要四个手指放上去,漫漫活动开,再逐渐把手指间分化成全音半音,然后再漫漫准确
而且我发现手指这样转一点,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所以我说:有道理
虽然你没有肯定我的观点,但是你理解我的观点。
“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说的很好,也是〈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至于音准方面也很好把握,13和24指是二度,14指是三度,如果用宫、商、角、微、羽的五声音阶初学者可以很好地掌握音准。因为全文带有一个表格,没法粘上,可以看一下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13 22:52:00的发言: >進步神速!
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這才是拉小提琴的最高原則.其他可能都稱不上"原則".都要以它為主.
學習了,謝謝,
错了,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
什么“進步神速!”,什么“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什么话?错了就说自已错了吧。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5 13:11:00的发言: >
错了,为什么不直接承认呢?
什么“進步神速!”,什么“把 "左手解放出來的原則" 改成 "有利干表現音樂的的原則", 也是很正確及完善的. ”,什么话?错了就说自已错了吧。
"進步神速"是在表揚你那.
至於"錯了"嘛,看你都沒說我"錯了"呀!請看你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我覺得你邦我這樣一改是更好的,否則把"左手解放出來",去抓香煙吸,或者挖鼻孔,就一點用處也沒有了.所以"左手解放出來"更深一層意思是"有利於表現音樂",所以是更完善的.而並不是說"左手解放出來"是錯的.不是嗎?
以下是引用wcying在2007-5-15 16:34:00的发言:"進步神速"是在表揚你那.
至於"錯了"嘛,看你都沒說我"錯了"呀!請看你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我覺得你邦我這樣一改是更好的,否則把"左手解放出來",去抓香煙吸,或者挖鼻孔,就一點用處也沒有了.所以"左手解放出來"更深一層意思是"有利於表現音樂",所以是更完善的.而並不是說"左手解放出來"是錯的.不是嗎?
看到你回贴,我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一笑有人居然不懂客套的话,是真不懂不是假不懂?二笑有人居然这么爱面子。好象你也是有一定岁数的人啦,应该在论坛上做个表率,有错就承认,这是一种风范。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4 21:59:00的发言: ]虽然你没有肯定我的观点,但是你理解我的观点。
“对手指的力量、自然程度都有好处”说的很好,也是〈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至于音准方面也很好把握,13和24指是二度,14指是三度,如果用宫、商、角、微、羽的五声音阶初学者可以很好地掌握音准。因为全文带有一个表格,没法粘上,可以看一下全文:
http://www.violinblog.com/user1/624/archives/2007/2015.shtml
这种指法是半把位的指法,一般没必要,动作的原则是节省。大提琴的低把位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指构不到四度
以下是引用jacob19730224在2007-5-16 17:13:00的发言: >这种指法是半把位的指法,一般没必要,动作的原则是节省。大提琴的低把位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指构不到四度
我理解你的意思,按照《左手基础手型》里的指法,1到4指只有三度比正常情况四度少了一度,造成了浪费。我想说虽然少了一度,但是音准容易掌握,对于一些按弦很吃力的初学者,他可能连二度音都无法按准,这是不是一种更大的浪费呢?所以说不能以浪费的理由来说明《左手基础手型》指法的合理性,《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是为初学者提供一个学琴的阶梯,等过了这个阶梯,阶梯当然显得多余,哈哈!过河拆桥吧!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5 18:22:00的发言: >看到你回贴,我真是忍不住笑了出来,一笑有人居然不懂客套的话,是真不懂不是假不懂?二笑有人居然这么爱面子。好象你也是有一定岁数的人啦,应该在论坛上做个表率,有错就承认,这是一种风范。
真不懂"客套"的話,又怎么樣呢?你高興笑就笑個夠吧.
問題是我真不覺得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 有什么錯. "左手解放出來",不是"有利於表現音樂",還能是其他什么呢,難不成還真的去挖鼻孔.
難道為了表現"风范",就明知沒錯也去認個錯.那不是太虛假了嗎?
我在前面貼子里問:"樓主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方法拉了一年半載的琴呢?"沒得到回答.
樓主已為這個"小孩子吮大拇指的"手型配套,什么吉它,大提琴的指法,什么先 C,G調,隨后D,A調. 說得頭頭是道. 我不禁又想問一句樓主到底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手型拉過琴嗎?
“真不懂"客套"的話,又怎么樣呢?你高興笑就笑個夠吧.”一幅赖皮的嘴脸!
还敢把"左手解放出來"和"有利於表現音樂"拿出来讲,难道你不怕更多的人知道你在偷换概念?
不懂客套話,罪不至死吧.一樣可以拉琴的吧.一樣可以上網來交流經驗的吧.同"赖皮的嘴脸",沒關係的吧.
老實說,我是不介意人家笑我"不懂客套話".但看一下你說的原文.
<< 你说的“把 "左手解放出來" 的原則是遠大於 "省力" 的原則的”,我认为这种说法不是很准确,是不是改成“有利于表现音乐的原则大于省力的原则”更好一点,>>
一句是"不是很准确",后一句是"更好一点".
"不是很准确" 就是錯嗎?
"更好一点" 的意思不是說本來是好的.但還可以更好嗎?
按文字邏輯來看都沒有"錯"的意思在里面呀.
如果問100位網友,都說這就錯的意思,當然都笑我啦.但如果都看不出有什么"錯"的意思在內.那末到底應該笑誰呢?
把"左手解放出來"就是"有利於表現音樂".為什么不敢講.
我不需要偷換概念.沒有錯,為什么不敢講呢.越多人知道越好.
ps 你好像仍沒回答我的問題."樓主到底自己有沒有用這種手型拉過琴嗎?"
以下是引用no5no6在2007-5-16 19:26:00的发言: >我理解你的意思,按照《左手基础手型》里的指法,1到4指只有三度比正常情况四度少了一度,造成了浪费。我想说虽然少了一度,但是音准容易掌握,对于一些按弦很吃力的初学者,他可能连二度音都无法按准,这是不是一种更大的浪费呢?所以说不能以浪费的理由来说明《左手基础手型》指法的合理性,《左手基础手型》的出发点是为初学者提供一个学琴的阶梯,等过了这个阶梯,阶梯当然显得多余,哈哈!过河拆桥吧!
可以反传统,但反传统之前要继承、理解、消化。
至少要练完很多经典协奏曲和无伴奏奏鸣曲,对技术有相当的理解以后吧
不知所云
当心我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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