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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缪天瑞先生的失误之二 [打印本页]

作者: 安东汉文D    时间: 2013-7-4 22:12
标题: [原创]缪天瑞先生的失误之二
   关键词:标准音、中心音、五度音列、三律比较、逻辑、规律。

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律学》作者:缪天瑞,人们音乐出版社1996年,其中关于“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作为共同起点”,笔者颇感疑惑【 “当C1是261. 63时, A还是440吗”?】根据缪天瑞先生的计算,A是441.50。

摘要如下:

①“本书先讲述三种律制——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这三种律制,除了八度都相同之外,其余各音几乎都有出入。所以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1音作为共同的起点。

    本书为了便于实验,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不采用把“物理学高度”作为理论研究的高度(C1=256﹚的习惯,而以C1=261. 63作为标准,即把C1=261.63作为三种律制的共同起点。

    本书每逢音名与频率对照均以C1=261. 63为标准,此点务请读者注意”。


【先生的这句话在逻辑上有问题。‘三种律制’、‘八度相同’ 是指所有的音全都一样高吗?它们有共同的八度吗?显然不是。那就应改为这三种律制‘各自’的八度是相同的。但又什么意义。那就再改为三种律制的音高各有不同。但当缪先生把五度相生律和纯律比较时,又说‘两律相比F、C、G、D完全一致,A、E、B偏低’,又与‘各音几乎都有出入’有矛盾。最后应改为“这三种律制除纯律与五度相生律有四个音完全一致外,其余各音都不同。所以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1音作为共同的起点”。难道‘因为’上述的不同,‘所以’就可以用C音作为起点吗?如果用D作为起点呢?如果用A作为起点呢?】


②“下列明示五度相生法。第二行从c音起,向上每隔五度,产生一律。第一行则从c音起,向下每隔五度,产生一律。向上向下,实际都是一样。下列也可以看作由第一行左端??d音起一直向上生,至第二行?b音为止。不过,从c音起,一向上生,一向下生,较便于说明(有时也出现在实际应用上)。这种据以相生的五度,称为“五度级”(fifth degree);c—g相隔一个“五度级”,c—d相隔两个“五度级”。……这种五度级的连续,称之为“五度音列”。


五度音列:

??d—??a——??e—??b—?f—?c—?g—?d—?a—?e—?b—f—(c)

                                                    ←向下

C— g— d—a — e— b— ?f— ?c— ?g— ?d— ?a— ?e—?b

向上→

五度律大音阶及其特有音程—在五度音列中,从主音C起,向上连取五律,向下取一律,可以构成一种音阶,这种音阶称为“大音阶”(majorscale),即“五度律大音阶”。

(以上均摘自缪天瑞先生《律学》96版,人民音乐出版社)。

先说关于五度音列。国内所能见到的音乐基础知识类书籍,其中有关律学条目当中的五度音列图都是参照缪天瑞先生的【律学】这本书为样板的。我认为C1=261. 63为主音所建立的五度音列不够科学。因为A已经偏离了440,应以A=440为标准音去推算C的音高。在五度音列中任何音都可以被当做主音,任意截取七个音便可构成一种五度律音阶,而且还不仅仅是产生“大音阶”。

具体如下:

五度音列是以【由左向右】读作F、C、G、D、A、E、B,或反过来【由右向左】读作B、E、A、D、G、C、F七个基本音级为核心,以A=440为标准音,以D为中心向左右两侧以正负数方式排列并延伸。大家可以从我的五度音列图中发现(见图1),它把F、C、G、D、A、E、B为核心的这七个音连续五次以不同的升、降方式展现。由上至下,七个重降、七个降、七个基本音级、七个升、七个重升,共三十五个音。它们的音高全都不等。【请注意:方块D,无论从数字角度看,还是从图形角度看,方块D都是这三十五个音的中心。这一点很重要,【纯律】的升、降号将以此为界】。以D为中心的七个基本音级,向左按箭头所指方向至七个降再到七个重降,还是以D为中心的七个基本音级,向右按箭头所指方向至七个升再到七个重升,整体一字排开(见图2)。以七个基本音级为核心可以揭示【五度相生律】升、降号出现的顺序,也就是调号的顺序,即不同的调的产生原理。‘调’是五度相生的自然结果。比如按照五度音列的顺序任意截取七个音,你会发现只要按照顺序,不管从那一段截取七个音,必然会包括F、C、G、D、A、E、B这七个字母(尽管顺序不同,升、降号不同)。此时,便可构成一个调的音阶;包括自然大、小调式在内的七种中古调式和五种五声调式。如F、C、G、D、A、E、B就可构成包括C自然大调式和A自然小调式在内的C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又如D、A、E、B、?F、?C、?G就可构成包括A自然大调式和?F自然小调式在内的A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再如?A、?E、?B、F、C、G、D就可构成包括?E自然大调式和C自然小调式在内的?E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等等。几个升几个降一目了然。再竖着看如:??F、?F、F、?F、×F,向右以此类推则显示出这些同度的音共有七组。方块D还是【纯律】升、降号的分界线,D的右侧只能出现升号,D的左侧只能出现降号(见图3)。所以在标准A=440的前提下【以D为中心】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出现的(我将在后面详细介绍)。而以C1=261. 63为标准音高并以C为中心是人为的,所以不能正确全面反映“五度音列”里面的逻辑关系。且缪天瑞先生的五度音列也不全,缺重升、少重降。从五度音列图上看向左偏了三个五度级,从而造成A不能按照国际音高440为标准。这与缪先生是学钢琴的出身不无关系,先认识中央C。

 

图1邓文汉的五度音列图、

图2、


图3、


 

关于以D为中心的详细介绍(见图3):以D为中心揭示了【纯律】大、小三度及大、小三和弦、升、降号出现的原理及顺序。比如中心大字母D与大字母A要想与小字母构成大、小三和弦时,只能加进小字母F与?F,以及A向右以后其它的音若想构成类似方式,只能使用升号和重升号。又比如中心大字母D与大字母G要想与小字母构成大、小三和弦时,只能加进小字母B与?B,以及G向左以前其它的音若想构成类似方式,只能使用降号和重降号。站在中轴线D的位置上可以看到小字母F与小字母B是两个不同的起点,F是向右的小字母F、C、G、D、A、E、B的起点(可产生小三和弦),B是向左的小字母B、E、A、D、G、C、F的起点(可产生大三和弦))。再看小字母?F与小字母?B,又是两个不同的起点,?F是向右的小字母?F、?C、?G、?D、?A、?E、?B的起点(可产生大三和弦),?B是向左的小字母?B、?E、?A、?D、?G、?C、?F的起点(可产生小三和弦)。它们都在各个【五度相生律】的五度当中,扮演【纯律】同名大、小三和弦中的不同角色。再说两端最左侧小字母??A与最右侧小字母×G,一个约等于大字母G,一个约等于大字母A(在提琴类乐器上完全等于),都分别列于中心D的左右两侧。以上各例都将D视为分水岭。也只有D有这个自然功能,其它每一个音都不能取而代之。所以我们说【以D为中心】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出现的。而缪天瑞先生的以C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则显示不出这一原理与顺序(见图4),至少是规律不鲜明。

图4缪天瑞所列以C为中心的纯律音系网(注意:缪先生的被方框框起来的C)、


 

关于三种律制的比较:如果不用音阶方式,而用五度音列方式,则更加简单明了。图3我设计的三律比较图,称之为“五度线”。下面一条线代表十二平均律,所用间隔为7,7毫米;上面一条线代表五度相生律,所用间隔为8毫米。以A=440为标准音高,上下对齐,就可发现两条线向右越挫越多,表示五度相生律的音越来越高;向左越挫越多表示五度相生律的音越来越低。这是因为十二平均律的五度不那么纯,小于纯五度所造成的(五度相生律的五度是702,十二平均律的五度是700)。

图5:


 

上下对齐的,也就是C作为共同起点。问题就来了,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之比较谁高谁低,出现了很大矛盾,假如以十二平均律的A=440为准,五度相生律的A就高了;假如以五度相生律A=440为准,十二平均律的A就低了。所以以C为标准进行两律之比较,无法满足国际上对以A=440的标准音的要求。这是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所计算的数据也都变得毫无意义,这是缪天瑞的重大失误。

    再说纯律参与进来的比较,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说过,纯律的音高是建立在五度相生律的音高基础上的。以中提琴为例:G弦一指A与空弦C构成和谐的纯律大六度,此时这个一指A比五度相生律的空弦A低,这个低的A就是纯律的音高,它与空弦C被称作是纯律关系。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当G弦一指A与空弦D构成纯四度时,一指A会与空弦A产生共鸣(高于纯律的一指A),在这两个A的标准下演奏大、小调琶音,其中各个音与A的关系仍然叫做纯律关系。在提琴类乐器上有很多这种情况。我称这种情况为纯律音高的漂移。

结论:当对五度相生律单独说明时,要以A=440标准音为起点,向左右两侧五度相生所有各律。当要与十二平均律对比谁高谁低时,十二平均律的A也要以440为起点。这样的两律相比才能符合缪先生所说的“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 漂移的纯律音高如何参与其它两律的比较,比较之后的数据又有何种意义?我不得而知。

最后我再引用一段缪先生的书籍摘抄:“毕达哥拉斯以后,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相继涌现出一批学者从事律学的研究,使律学进入新的繁盛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根据数学来研究律学,被称为“理论派”,后起的一批人则强调根据听觉来定律,被称为“和声派”。和声派以音乐理论家阿里斯托克塞诺斯(Aristoxenus,公元前375或前354—?)为首。此外尚有数学家兼法律家阿希达斯(Arkhytas,公元前400—前365)、数学家兼哲学家艾拉托斯塞奈斯(Eratosthenes,公元前284—前202)、音乐理论家季季莫斯(Didymus,公元前63—前10)和数学家兼天文学家普托莱米(Claudius Ptolemy,公元83—161)。他们对各类四音列提出多种多样的音程结构,涉及三分音、四分音、四分之三音和纯律”。

我想大部分小提琴家都属于和声派。


作者: 安东汉文D    时间: 2013-7-4 22:29
 

 关键词:标准音、中心音、五度音列、三律比较、逻辑、规律。


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律学》作者:缪天瑞,人们音乐出版社1996年,其中关于“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作为共同起点”,笔者颇感疑惑【 “当C1是261. 63时, A还是440吗”?】根据缪天瑞先生的计算,A是441.50。

摘要如下:

①“本书先讲述三种律制——五度相生律、纯律和十二平均律。这三种律制,除了八度都相同之外,其余各音几乎都有出入。所以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1音作为共同的起点。

    本书为了便于实验,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不采用把“物理学高度”作为理论研究的高度(C1=256﹚的习惯,而以C1=261. 63作为标准,即把C1=261.63作为三种律制的共同起点。

    本书每逢音名与频率对照均以C1=261. 63为标准,此点务请读者注意”。


【先生的这句话在逻辑上有问题。‘三种律制’、‘八度相同’ 是指所有的音全都一样高吗?它们有共同的八度吗?显然不是。那就应改为这三种律制‘各自’的八度是相同的。但又什么意义。那就再改为三种律制的音高各有不同。但当缪先生把五度相生律和纯律比较时,又说‘两律相比F、C、G、D完全一致,A、E、B偏低’,又与‘各音几乎都有出入’有矛盾。最后应改为“这三种律制除纯律与五度相生律有四个音完全一致外,其余各音都不同。所以把三种律制作比较时,用C1音作为共同的起点”。难道‘因为’上述的不同,‘所以’就可以用C音作为起点吗?如果用D作为起点呢?如果用A作为起点呢?】


②“下列明示五度相生法。第二行从c音起,向上每隔五度,产生一律。第一行则从c音起,向下每隔五度,产生一律。向上向下,实际都是一样。下列也可以看作由第一行左端重降d音起一直向上生,至第二行升b音为止。不过,从c音起,一向上生,一向下生,较便于说明(有时也出现在实际应用上)。这种据以相生的五度,称为“五度级”(fifth degree);c—g相隔一个“五度级”,c—d相隔两个“五度级”。……这种五度级的连续,称之为“五度音列”。


五度音列:

重降d—重降a——重降e—重降b—降f—降c—降g—降d—降a—降e—降b—f—(c)

                                                    ←向下

C— g— d—a — e— b— 升f— 升c—升g— 升d— 升a— 升e—升b

向上→

五度律大音阶及其特有音程—在五度音列中,从主音C起,向上连取五律,向下取一律,可以构成一种音阶,这种音阶称为“大音阶”(majorscale),即“五度律大音阶”。

(以上均摘自缪天瑞先生《律学》96版,人民音乐出版社)。

先说关于五度音列。国内所能见到的音乐基础知识类书籍,其中有关律学条目当中的五度音列图都是参照缪天瑞先生的【律学】这本书为样板的。我认为C1=261. 63为主音所建立的五度音列不够科学。因为A已经偏离了440,应以A=440为标准音去推算C的音高。在五度音列中任何音都可以被当做主音,任意截取七个音便可构成一种五度律音阶,而且还不仅仅是产生“大音阶”。

具体如下:

五度音列是以【由左向右】读作F、C、G、D、A、E、B,或反过来【由右向左】读作B、E、A、D、G、C、F七个基本音级为核心,以A=440为标准音,以D为中心向左右两侧以正负数方式排列并延伸。大家可以从我的五度音列图中发现(见图1),它把F、C、G、D、A、E、B为核心的这七个音连续五次以不同的升、降方式展现。由上至下,七个重降、七个降、七个基本音级、七个升、七个重升,共三十五个音。它们的音高全都不等。【请注意:方块D,无论从数字角度看,还是从图形角度看,方块D都是这三十五个音的中心。这一点很重要,【纯律】的升、降号将以此为界】。以D为中心的七个基本音级,向左按箭头所指方向至七个降再到七个重降,还是以D为中心的七个基本音级,向右按箭头所指方向至七个升再到七个重升,整体一字排开(见图2)。以七个基本音级为核心可以揭示【五度相生律】升、降号出现的顺序,也就是调号的顺序,即不同的调的产生原理。‘调’是五度相生的自然结果。比如按照五度音列的顺序任意截取七个音,你会发现只要按照顺序,不管从那一段截取七个音,必然会包括F、C、G、D、A、E、B这七个字母(尽管顺序不同,升、降号不同)。此时,便可构成一个调的音阶;包括自然大、小调式在内的七种中古调式和五种五声调式。如F、C、G、D、A、E、B就可构成包括C自然大调式和A自然小调式在内的C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又如D、A、E、B、升F、升C、升G就可构成包括A自然大调式和升F自然小调式在内的A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再如降A、降E、降B、F、C、G、D就可构成包括降E自然大调式和C自然小调式在内的降E调七种中古调式及五种五声调式等等。几个升几个降一目了然。再竖着看如:重降F、降F、F、升F、重升F,向右以此类推则显示出这些同度的音共有七组。方块D还是【纯律】升、降号的分界线,D的右侧只能出现升号,D的左侧只能出现降号(见图3)。所以在标准A=440的前提下【以D为中心】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出现的(我将在后面详细介绍)。而以C1=261. 63为标准音高并以C为中心是人为的,所以不能正确全面反映“五度音列”里面的逻辑关系。且缪天瑞先生的五度音列也不全,缺重升、少重降。从五度音列图上看向左偏了三个五度级,从而造成A不能按照国际音高440为标准。这与缪先生是学钢琴的出身不无关系,先认识中央C。

图1邓文汉的五度音列图、


图2、


3


 

关于以D为中心的详细介绍(见图3):以D为中心揭示了【纯律】大、小三度及大、小三和弦、升、降号出现的原理及顺序。比如中心大字母D与大字母A要想与小字母构成大、小三和弦时,只能加进小字母F与升F,以及A向右以后其它的音若想构成类似方式,只能使用升号和重升号。又比如中心大字母D与大字母G要想与小字母构成大、小三和弦时,只能加进小字母B与降B,以及G向左以前其它的音若想构成类似方式,只能使用降号和重降号。站在中轴线D的位置上可以看到小字母F与小字母B是两个不同的起点,F是向右的小字母F、C、G、D、A、E、B的起点(可产生小三和弦),B是向左的小字母B、E、A、D、G、C、F的起点(可产生大三和弦))。再看小字母升F与小字母降B,又是两个不同的起点,升F是向右的小字母升F、升C、升G、升D、升A、升E、升B的起点(可产生大三和弦),降B是向左的小字母降B、降E、降A、降D、降G、降C、降F的起点(可产生小三和弦)。它们都在各个【五度相生律】的五度当中,扮演【纯律】同名大、小三和弦中的不同角色。再说两端最左侧小字母重降A与最右侧小字母重升G,一个约等于大字母G,一个约等于大字母A(在提琴类乐器上完全等于),都分别列于中心D的左右两侧。以上各例都将D视为分水岭。也只有D有这个自然功能,其它每一个音都不能取而代之。所以我们说【以D为中心】不是人为的,而是自然出现的。而缪天瑞先生的以C为中心的思维方式则显示不出这一原理与顺序(见图4),至少是规律不鲜明。

图4缪天瑞所列以C为中心的纯律音系网(注意:缪先生的被方框框起来的C)、


  关于三种律制的比较:如果不用音阶方式,而用五度音列方式,则更加简单明了。图3我设计的三律比较图,称之为“五度线”。下面一条线代表十二平均律,所用间隔为7,7毫米;上面一条线代表五度相生律,所用间隔为8毫米。以A=440为标准音高,上下对齐,就可发现两条线向右越挫越多,表示五度相生律的音越来越高;向左越挫越多表示五度相生律的音越来越低。这是因为十二平均律的五度不那么纯,小于纯五度所造成的(五度相生律的五度是702,十二平均律的五度是700)。

图5、


 

图5是我根据缪天瑞先生的理论所做的两律相比的五度音列。注意:C是上下对齐的,也就是C作为共同起点。问题就来了,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之比较谁高谁低,出现了很大矛盾,假如以十二平均律的A=440为准,五度相生律的A就高了;假如以五度相生律A=440为准,十二平均律的A就低了。所以以C为标准进行两律之比较,无法满足国际上对以A=440的标准音的要求。这是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所计算的数据也都变得毫无意义,这是缪天瑞的重大失误。

    再说纯律参与进来的比较,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说过,纯律的音高是建立在五度相生律的音高基础上的。以中提琴为例:G弦一指A与空弦C构成和谐的纯律大六度,此时这个一指A比五度相生律的空弦A低,这个低的A就是纯律的音高,它与空弦C被称作是纯律关系。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当G弦一指A与空弦D构成纯四度时,一指A会与空弦A产生共鸣(高于纯律的一指A),在这两个A的标准下演奏大、小调琶音,其中各个音与A的关系仍然叫做纯律关系。在提琴类乐器上有很多这种情况。我称这种情况为纯律音高的漂移。

结论:当对五度相生律单独说明时,要以A=440标准音为起点,向左右两侧五度相生所有各律。当要与十二平均律对比谁高谁低时,十二平均律的A也要以440为起点。这样的两律相比才能符合缪先生所说的“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 漂移的纯律音高如何参与其它两律的比较,比较之后的数据又有何种意义?我不得而知。

最后我再引用一段缪先生的书籍摘抄:“毕达哥拉斯以后,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相继涌现出一批学者从事律学的研究,使律学进入新的繁盛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根据数学来研究律学,被称为“理论派”,后起的一批人则强调根据听觉来定律,被称为“和声派”。和声派以音乐理论家阿里斯托克塞诺斯(Aristoxenus,公元前375或前354—?)为首。此外尚有数学家兼法律家阿希达斯(Arkhytas,公元前400—前365)、数学家兼哲学家艾拉托斯塞奈斯(Eratosthenes,公元前284—前202)、音乐理论家季季莫斯(Didymus,公元前63—前10)和数学家兼天文学家普托莱米(Claudius Ptolemy,公元83—161)。他们对各类四音列提出多种多样的音程结构,涉及三分音、四分音、四分之三音和纯律”。

我想大部分小提琴家都属于和声派。


作者: qlyb623    时间: 2013-7-5 10:18
太复杂了,看不懂,还是照着谱子拉就行了。
作者: 月与海    时间: 2013-7-5 11:49
以下是引用qlyb623在2013-7-5 10:18:00的发言:
太复杂了,看不懂,还是照着谱子拉就行了。


   对于作曲系专业是必须的,对业余琴手来说是一头雾水。各取所需吧。

作者: 安东汉文D    时间: 2013-7-5 11:55
 从图5开始有部分文字丢失,现已重发,抱歉! 

图5是我根据缪天瑞先生的理论所做的两律相比的五度音列。注意:C是上下对齐的,也就是C作为共同起点。问题就来了,五度相生律与十二平均律之比较谁高谁低,出现了很大矛盾,假如以十二平均律的A=440,五度相生律的A就高了;假如以五度相生律A=440,十二平均律的A就低了。所以以C为标准进行两律之比较,无法满足国际上对以A=440的标准音的要求。这是严重的理论脱离实际。所计算的数据也都变得毫无意义,这是缪天瑞的重大失误。

    再说纯律参与进来的比较,我在另一篇文章里说过,纯律的音高是建立在五度相生律的音高基础上的。以中提琴为例:G弦一指A与空弦C构成和谐的纯律大六度,此时这个一指A比五度相生律的空弦A要低,这个低的A就是纯律的A,它与空弦C被称作是纯律关系。但还有另一种情况,当G弦一指A与空弦D构成纯四度时,一指A会与空弦A产生共鸣(高于纯律的一指A)。在这两个A的标准下演奏大、小调琶音,其中各个音与A的关系仍然叫做纯律关系。在提琴类乐器上有很多这种情况,我称这种情况为纯律音高的漂移。漂移的纯律音高如何参与三律比较,比较之后的数据又有何种意义?我不得而知。

当对五度相生律单独说明时,要以A=440标准音为起点,向左右两侧五度相生所有各律。当要与十二平均律对比谁高谁低时,十二平均律的A也要以440为起点。这样的两律相比才能符合缪先生所说的“使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

最后我再引用一段缪先生的书籍摘抄:“毕达哥拉斯以后,公元前四世纪至公元前二世纪,希腊相继涌现出一批学者从事律学的研究,使律学进入新的繁盛时期。毕达哥拉斯学派根据数学来研究律学,被称为“理论派”,后起的一批人则强调根据听觉来定律,被称为“和声派”。和声派以音乐理论家阿里斯托克塞诺斯(Aristoxenus,公元前375或前354—?)为首。此外尚有数学家兼法律家阿希达斯(Arkhytas,公元前400—前365)、数学家兼哲学家艾拉托斯塞奈斯(Eratosthenes,公元前284—前202)、音乐理论家季季莫斯(Didymus,公元前63—前10)和数学家兼天文学家普托莱米(Claudius Ptolemy,公元83—161)。他们对各类四音列提出多种多样的音程结构,涉及三分音、四分音、四分之三音和纯律”。

我想大部分小提琴家都属于和声派。


作者: jiruihong0708    时间: 2013-7-5 12:42
好專業~開眼界了~希望樓主多發點這樣的帖子誒
作者: No0BirD    时间: 2013-8-3 20:45
我去。好高级。 》、《
作者: 河西三郎003    时间: 2017-9-1 15:59
学习了!
作者: yzckp    时间: 2024-2-16 19:04
这本书我有在读,不得不说,缪天瑞先生确实是律学大家,国内现在无人能出其右。但这本书印刷错误很多,导致读起来有些地方艰涩难懂,让人一头雾水。不知道有没有正在读此书的朋友,咱们一起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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