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夏克于1841年9月8日出生在波希米亚尼拉霍基维斯村一个兼做小旅馆的肉店老板家中,可他从小却对捷克民歌和民间舞曲感上了兴趣,自学小提琴颇有收获,能在教堂唱诗班及客店纪念等场合表演中获得听者赞赏。十三岁时被他父亲送去邻近市镇当屠户学徒,以便到时继承该业。小夏克未随父愿,其间兼学音乐使之才赋大增。这位“不孝之子”不愿意继续从事祖传的屠夫生涯,在16岁时离家而去,踏进了布拉格管风琴学校的门槛。学成后在斯美塔纳手下当一名职业中提琴手,同时在多家乐队走穴,尽管生活朝不保夕,但有幸能接触到柏辽兹、瓦格纳、李斯特等名家的演出。六十年代中,他开始写出范围广泛的各类作品,由于没机会上演,知者甚少。 1871年,德沃夏克结婚并辞去了剧院乐队的工作,以教课为生,把主要时间用于创作。这项举措不失英明,爱国颂诗大合唱《白山的子孙》和声乐套曲《摩拉维亚二重唱》两部作品不仅是他创作生涯的一个转机,也是他成为民族音乐家最雄辩的礼赞,在德国古典主义国际性的音乐语言中注入民族色彩使之更有活力的时代到来了。而《降E大调第三交响曲》的诞生更使他声名大噪。如果说八十年代是德沃夏克获得重大声誉的年代,那么九十年代便是他辉煌成功的年代,创作、旅行、演出、荣誉和交往构筑了他生活上全方位的精彩。 1892年秋,当德沃扎克接受了美国的优惠邀请,就任纽约国立音乐院任院长之际。他所追随的传统也许比他自己知道的还要古老,这种音乐家气质的理性作用是由直觉来支配的,天生就具备了乡村浓郁的歌唱性,这就是他艺术魅力的源泉。这个国家能真正打动他的,可能就是美丽而洋溢着生机的黑人音乐,对于美国民族乐派应以什么为基点也有了鲜明的想法。作为一位优秀的浪漫主义者,他坚信:伟大的音乐艺术一定是像植物那样地从本国民间音乐的肥沃土壤中成长起来的。在《纽约先驱报》对他的一次访问中,他明确地对美国未来的作曲家提出建议:“我坚信,这个国家未来的音乐将必须以所谓黑人旋律为基础。这些旋律将在美国发展为严肃的、具有独创性的民族乐派的基础。”
德沃夏克到达美国之后不久便开始构思一部交响作品,他轻而易举地用黑人灵歌和美国印第安人的歌曲和舞蹈来证实这种见解。第二年5月间,他就完成了这部他最重要也是最有价值的,无愧于十九世纪下半叶世界交响音乐珍品之列的《E小调第九(新世界)交响曲》。 德沃夏克写作这部作品时,他怀有极深的乡愁,一直悬念着波希米亚和他留在祖国的孩子们。为此,他特意到美国腹地依阿华州捷克移民聚居的斯比尔维尔,同他的同胞生活在一起,为他的《新世界》交响曲配器。在他把波希米亚音乐所特有的香郁气质和他所蕴积的对祖国的爱,巧妙地织入这部作品之中的同时,《流吧,约旦河》、《马车自天上来》、《回家》等黑人歌曲的旋律也流入作品的血管。 1893年12月 16日,当安东·塞德尔指挥纽约爱乐乐团在卡内基音乐厅举行首演,演出获得很大成功。由于德沃夏克在作品首演的最后一刻,为它取名为《新世界》(或称《新大陆》),再加上作者对美国的民族音乐问题曾发表过一些不客气的议论,音乐界曾经就这部作品的内容和特性等方面掀起许多论争。有些评论家单从作者运用美国黑人的旋律作为主题这一点,便错误地把它说成是“美国的交响乐作品”。因此德沃夏克曾反驳一些评论对他的曲解,把那些错误分析斥为“废话”和“谎言”,并坚决声称:我只是把印第安音乐的特点体现在我自己创作的一些主题中而已,不管我在什么地方创作,是在美国还是英国,我所写的总是真正的捷克音乐。无论如何,这次演出连同他在那个时期写下的《F大调第十二(美国)弦乐四重奏》、《E大调弦乐五重奏》、《B小调大提琴协奏曲》等已经成为美国民族作曲风格的教科书,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多争议的。 《新世界》交响曲在美国总是受到人们喜爱,而捷克人也总喜欢把它看作是一部充满他们自己民间音乐变化音的作品,如果把这部交响曲视为作者对美国和捷克这两个国家的颂赞也是说得过去的。它的思想的连续性、轮廓的清晰和细部的生动活泼受到音乐家的尊崇,而它那有感染力的旋律和易接受的思想使它成为通俗的经典作品。 (今年5月1日是德沃夏克逝世100周年,受《外滩画报》之邀,特撰此文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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